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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先锋/M76]Ever-Fixed Mark (美国拓荒时期au/M76)一

原作:守望先锋

配对:杰西麦克雷/杰克莫里森 (斜线出现具体性行为描写前无意义)

分级:PG-NC

作者:我

注释/警告:背景18世纪末,独立战争结束、拓荒时期。别太去纠结太历史的东西,要不然我也不知道能不能说得通。更多注释请看文末

正文----------

麦克雷住进莫里森的那栋二层屋子的时候,不少邻居都拎着装满玛芬和泡芙的小篮子前来拜访。


镇子上的多数人对杰西麦克雷的印象是个居无定所的牛仔,他不常出现在镇上,就算来了也把大多时光消磨在酒馆里,做礼拜的时候最后一排向来是他的保留位。实际也确实如此,麦克雷总是骑着马跑到拓荒地,草原或者山坡上,跟土地测量员或者铁轨工人呆在一起。一个月他大概回来一两天,喝到酩酊大醉,清醒的时候邀请某位小姐去乘他的四轮小马车兜风。他看起来三十出头,皮肤晒的颜色很深,有牛仔式的额头。


他十月初旬往东跑了几公里,据说是住在土地测量人的屋子里,感谢上帝他找到了这么间屋子,不然可能镇子里的人都再见不到他了--雪封住了他回来的路,本来半天的行程他要花上比原本多几倍的时间。麦克雷喜欢在酒馆里给别人讲他那天是怎么在雪里牵着他的那匹栗色马找到那栋救了他命的小屋子,建在山坡背后,他险些没看见灯光。他摇摇晃晃的走过去敲了门,要不是,他说,仰起头喝了一口麦芽酒。要不是其中那位登格尔先生认识他,他可能就不会被请进门,只怕要冻死在雪里。他在那里度过了相当惬意又胆战心惊的几天,大雪甫一消停他就立马回了镇。


莫里森就是在这会儿插进来的。他也呆在酒馆里,靠着吧台,围巾缠在脖子上,遮住一小块下巴。他走过来,手里拎着一满壶酒,放在这张被众人围起来的桌上,牛仔,几个拓荒者,和木具店老板嚷嚷着大声拍着桌子赞美他。他们自觉给警长挪出点地方坐。莫里森坐到了牛仔对面,蓝眼睛隔着酒馆里灰蒙蒙的空气看他。“今年,”他开了口,声音有点哑,“印第安人说足有七个月的冬天,麦克雷,你接下来哪儿都不要去了。” 

从南边过来的人大都听过这个印第安预言。蹩脚的英语,比划着数字七。七个月,七个月,印第安老人说,手指画着符号,七个月的雪。


现在是十月末,雪就已经阻断了铁路。他们说工人大概得画上一周来把雪铲掉好让火车带着他们的补给开进来。就是那场把麦克雷封在测量员小屋的那场雪。他们都尝过它的滋味了。


麦克雷从他的酒杯上抬起头瞥了莫里森一眼,他有点醉了,但不是很厉害。“唔,”他嘟嘟囔囔的说了一声。


这大概就是牛仔杰西怎么住进他先前故人莫里森家里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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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里森和杰西很早就认识了,莫里森快到三十,麦克雷不到二十的年纪。当时莫里森还没来镇子当警长,他在更东、更南的地方认识的麦克雷。杰西小子玩脱了,他年纪太小又自视甚高,以为手里的左轮不仅可以给他买来酒馆里女孩儿的媚眼还能买到生命(自由!酒精!人生!)。虽然他自己从不承认,但也知道如果没有莫里森他迟早会死在密苏里。莫里森和莱耶斯把他从那个峡谷带了出来。如果要让麦克雷来讲这个故事,他是不会选择“带”这个词的。


话说回来,莫里森把他带到了东部,过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麦克雷跟他呆了恐怕有四五年,之后莫里森想要西行而他想南下,莫里森看了他一眼,像是看透他所有意图那样一言不发。


麦克雷想回密苏里州,他当然想回去了,他怎么会不想?他最开始没喜欢过莫里森,或者莱耶斯。他至少十几年没见过莱耶斯了,但你怎么会真的忘了一个差不多把你的生活翻了个遍的人?


莫里森和其他骑着很高大的枣色红马,身上背着比他那把左轮好的多的枪的人,他们从峡谷进到村子,马蹄踢飞路边碎石子,压断草叶。他们有白人也有印第安人,白人,很显然,是被莫里森领着的,而深皮肤的那群人的首领是莱耶斯,麦克雷推测莱耶斯恐怕是个西班牙印第安混血,和莫里森达成了某些协议,决定一同来把死局帮清扫干净。麦克雷那几个月做梦都是他们骑着马走进山谷的样子,没有穿军服,但谁会傻到他妈的认为这些人是处于出了军队之外的任何原因聚在一起的人?一颗子弹射进三十七岁的老伙子乔的肩膀,下一颗要了他的命。他就死在麦克雷身边,眼睛睁的很大。他仰面倒下来,后脑勺敲在石栎草丛上,或者什么别的更尖锐的东西上,过了一会血就漫漫在他脑下晕开了。他是唯一一个当场毙命的人,感谢上帝。其他人都被带走,麦克雷再也没见过他们中的一个。莱耶斯在死局帮被除掉之后就和莫里森分开了,他带走了几个人,“红胡子皮特”,“罗马王J”, 和一个绰号老小子的棕头发男孩,是当时除了麦克雷之外年纪最小的。麦克雷问过莫里森他们会被莱耶斯--他那时候喊莱耶斯“那印第安鬼子”, 怎么处理。莫里森没回答,甚至没看他一眼。


莫里森给了麦克雷两个选择。他当时把牛仔小子带进自己的帐篷,高大的行军帐。莫里森脱掉外套、慢条斯理的摘掉手套,最后问麦克雷:“你是想加入我们、跟着我,或者直接被送到胡桃街监狱?” 


麦克雷一言不发,他背靠帐篷门,站的笔直,紧盯着莫里森。


“你不必现在回答我,” 莫里森挥挥手,给自己倒了半杯酒,麦克雷的目光快要把那酒杯穿个透了。“在到弗吉尼亚之前,你都可以好好想一想。”


两个站在帐篷里的人随即就走上来搜了他的身,而后给他套上了手铐,冰冷的金属贴着他的皮肤,细小的突刺在他手腕上磨出一道血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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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麦克雷和莫里森初次见面的故事,不很愉快。他们时常有不愉快的见面,太经常了以至于不足一提。


麦克雷没太多东西好收拾。他本就居无定所,要老人说,他能活到现在简直是个奇迹,没有豺狼或者大熊把他撕碎,或者跟印第安人起什么冲突,被他们一刀刺穿胸口。事实是麦克雷挺擅长活下来的,倘若要说莫里森有没有担心过牛仔小子会不会哪天再没回到这个镇里,好吧,反正他从没和麦克雷聊过这个问题。


麦克雷在酒馆后面的数个卧房里有一个自己的小房间,用以在他每个月回镇子的时候过夜,以及平时堆放杂物。酒馆老板帮他打理这房间,他就每次回来时给老板带些新鲜的长耳兔或者鹿肉。 


莫里森就靠在门边看他收拾,几包衣物、枪盒,油盒,他把它们全部塞进袋子里,站在屋里冲门口的莫里森扬起下巴,“我弄完了,”他说,吸了口烟。 
莫里森打量了他一圈,又眯起眼睛看了眼这个着实不大的房间,就走了出去。他的黑色母马被拴在酒馆后面,此时正用蹄子抛开雪地翻找没有被完全冻死的草根,她看到莫里森走过来,抬起头喷着响鼻。麦克雷去牵了他自己的马,把袋子搭在自己身后,他站在酒馆门口等着莫里森上马走过来,酒馆里的火炉的暖气隐隐约约飘出来,他看着莫里森走进,冲金发男人露出微笑
他说,走吧老板,带路吧。


还有一大堆注释……

麦的最后一句话是cmon chief,lead the way. 

关于我们的噶:我想了好久要如何把黑皮肤的噶塞进这么一个au里,最后朋友跟我聊了之后我们决定让噶是mestizo,所以作为一群印第安的leader大概也没有那么……不科学了吧()这个故事最开始只是想写麦和莫的拓荒小镇/新开发的小镇的生活日常,所以我们不太讨论具体历史和其他问题

(主要是又不能white wash噶然后黑皮肤又无法塞进来!所以只能让噶活在回忆里了(不) 

 @Nuc1eotide 鸡汁太太的点梗,鸡汁你别打我(感觉过去了一万年了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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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09